Q B/T 2726一2005粤南仪器
Published on:2018-07-13 Author:yuenanyiqi-2016
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耐磨性能的测定
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皮革耐磨性能的试验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具有耐磨性能要求的皮革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
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
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 B 250- 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(idt ISO 105/A 02)
QB/T 2706 皮革 化学、物理、机械和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
QB/T 2707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试样的准备和调节
3 原理
被测试的试样放在水平平台上旋转,两个磨轮被赋予特定的压力压在试片一上旋转,磨轮的轴与水平
面相平行,一个磨轮朝外,另一个朝内,在一定的时间内,记录测试片的所有变化。
4 装置
4 . 1
4 .2
4 .3
试样平台,水平旋转,旋转速度(601 5 ) r/m in.
试样夹持器,平面,圆形,可拆卸
支承臂,两个,带有磨轮,磨轮内边沿距离试样平台轴心(26.20士。.25) m m 每个磨轮对被测试
样施加(250士10)g 的力。
4.4 真空吸嘴,位于被测试样表面的上方。
4.5 计数器,显示试样平台旋转次数。
4.6 磨轮,钨一碳轮或橡胶轮,宽度(12.7士0.1)m m ,最大直径51.7m m ,最小直径44. 0 m m 。试验中
磨轮的直径应保持一致,试验报告中应记录磨轮的直径
注: 磨轮在使用中会逐渐消耗。新轮最大直径为51 . 7m m ,用过的磨轮直径小于44. 0 mm 时停止使用。
4. 7 负重,磨轮对试样产生的力为: 250g(未加负重块),(500士10) g(增加负重块)或(1000士20) g
(增加负重块)。
4.8 试样固定片,最小厚度 1.0 mm ,在需要时起粘接作用,以保持试片的硬度和平整度。
4.9 吸尘装置,有合适的接口联接真空吸嘴( (4.4)a
4. 10 砂纸,硅碳类,E 150 级。
4.11 软刷子,或压缩空气。
4.12 届叮子,硬鬃毛刷。
4.13 灰色样卡,符合 GB 250一1995 的规定。